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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出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发布时间:2023-05-08 10:24
江苏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日前研究制定《2023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激发民营经济市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民营企业立法保障方面,健全民营企业有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在立法调研、听证等立法程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中积极听取民营企业和工商联、商会组织的意见。

在强化民营企业权利保障方面,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依法审理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健全涉民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

在促进产业链健康发展方面,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向10条省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广针对性法律服务产品,加强产业律师人才库建设。

在推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方面,积极稳妥推进以企业合规管理为核心的企业治理体系建设,选任一批律师加入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重点推进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所在企业合规建设,扩容成立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

在优化民营企业公证法律服务方面,推广应用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引导民营企业科学、合理、规范进行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在线保护。

在加快推进公司律师制度方面,分类开展工商联执委、常委、商会负责人和中小微民营企业法治培训,推动30家以上有条件、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举办“苏商法务(公司律师)名企行”活动。

在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方面,推动商会与律师事务所在建立常态联系、开展结对服务等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业制宜拓展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联系合作方式。

在打造“仲裁惠民企”品牌方面,开展年度仲裁宣传服务月等活动,推进仲裁进商会、进民营企业,鼓励、支持在工商联、商会组织设立仲裁调解中心或仲裁联络站、仲裁服务窗口等。

在做优民营企业商事调解服务方面,鼓励支持有一定规模、需求的民营企业率先设置调解工作室、联络站,积极培育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会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商会人员、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律师等担任调解员。

在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方面,推动健全企业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推动江苏省“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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